聖經治港,高度自治。
近日有團體發起「愛家庭巡遊」活動,期間有人「騎劫」了整個巡遊,並以此反對同性戀。之後不少人對此加以鞭撻,譴責那些反同的人。
我對此不太明白:香港何時成了一個陰陽易位、是非不分的地方?其次,人類之所以爲人,就是比起其他動物有智慧、有道德——沒有錯,道德。例如人類道德規定了不可近親相姦、要孝順父母等等。這些傳統美德不少到悄然逝去,但有不少人以「摒棄」傳統美德自豪,視傳統美德爲洪水猛獸。例如大名鼎鼎的梁國雄議員,口說爲老人爭取福利——即全民退休保障。但具諷刺的是,身爲一個年近十萬的立法會議員,竟然供養不起其母親,反指責政府強迫他做「衰仔」,簽不供養父母聲明,何其諷刺。道德淪落至此,香港還有得救嗎?
說回同性戀一事,無論同性戀者如何譴責、如何責罵反同者,他們均沒法否認一件事:同性戀不合符生物的常態。衆所周知,在生物學上,絕大部分的動物都是由一對異性,通過不同的生殖方式結合,方爲「正常」。也正正如此,一個家庭其中一樣重要的責任就是繁衍後代,培育及教育其下一代,並繼續爲社會出貢獻。反觀同性戀,並不具備生殖能力(同性如何繁衍後代?),以上的一切對同性戀而言,屆成空談。試問,如果我們認同同性戀,不是在對生物學的常識狠狠打了一巴嗎?
所以,我認爲我們應當以聖經爲準,修訂《道德法》——依照聖經的教訓,建立道德城市,爲全球基督徒以至其他淪落的國家作良好示範作用。爲何非要是聖經?當然很簡單。[聖經在全球受到廣泛傳播](http://china.ucanews.com/?p=73182)。[而且基督徒遍佈全球,其總數高達23億](http://chinese.gospelherald.com/news/mis-16377-0/%E3%80%8C2011%E5%B9%B4%E5%85%A8%E7%90%83%E5%B7%AE%E5%82%B3%E6%95%B8%E6%93%9A%E3%80%8D%E5%87%BA%E7%88%90%E5%BB%A3%E7%BE%A9%E5%9F%BA%E7%9D%A3%E5%BE%92%E4%BA%BA%E5%8F%A3%E9%81%9423%E5%84%84-%E5%9F%BA%E7%9D%A3%E6%97%A5%E5%A0%B1),所以我深信而聖經爲道德準則,爲挽救現今「道德失落時代」的不二法門之一。
那麼,對於聖經治港又有什麼好處?耶穌透過聖經告訴我們須講求「行公義、好憐憫、存謙卑」;聖經又告訴我們「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,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,總要把他們治死,罪要歸到他們身上」(申 20:13),這正是聖經反對同性戀這種行爲的明證;「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」(弗 6:2),這亦是講求孝順父母的道理。如果聖經的這些道理能落實,並推而廣之,令香港人不再冷漠,不再反智地支持違反常理的同性戀,這才是香港之福啊。
爲香港,聖經治港,捍衛道德,重建秩序,刻不容緩,阿門。